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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「暴動」不能輕易用!]

一哥解畫一嚿嚿,覆水難收。今日明報專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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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「暴動」不能輕易用!]

一哥解畫一嚿嚿,覆水難收。今日明報專欄,談記者報導群眾運動用詞之重要性。明報三年前曾經力排眾議,以「大衝突」形容旺角農歷年事件。今次其社評做法是一種倒退。

//他們不是暴徒!

我在大學教新聞,談到傳媒價值「中立」和「客觀」,喜歡展示一張圖片。這圖由端傳媒於2016年2月製作,當時旺角發生激烈警民衝突,不同香港傳媒對事件稱呼有別。親政府傳媒稱之為「暴亂」,較開明的稱為「騷亂」,也有網媒稱為「革命」,分析指,用字顯露了報章各自立場。

2016年一役,《明報》與眾不同,堅持以「大衝突」形容事件,有意識地選字。我還向學生解說,《明報》做法與政府定調保持距離,是傳媒中一種可貴的獨立思考。事實上,「暴動」二字要小心使用,尤其是香港政府現在以「暴動罪」控告示威者,一旦入罪刑期以數年計。筆桿千斤重,不是說笑。

三年後,逃犯條例爭議,演變成上周警民衝突,警方首次以布袋彈和橡膠子彈對付本地示威者,有人流血受傷。特首林鄭月娥在錄影講話多次形容事件為「暴動」,有人求醫時被捕並控以「暴動罪」。事情未清晰時,記者用字宜十分小心。可是,《明報》卻於613社評以「暴動」稱呼事件,如此處理也可成為教材,不過卻是反面教材。

(聲明:本人對《明報》於613社評中,一面倒跟隨警方口風,把612示威定性為「暴動」,深感憤怒並表示強烈反對。在此呼籲主筆拿出智慧,捍衛《明報》報格,展現傳媒風骨,勿斷送社評淪為政府喉舌。)/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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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於北美洲留學主修電影和心理學,回港後於大學鑽研影星周潤發在港人心目中形象,之後成為記者遊走於報館和電視台,現於大學教新聞寫作,滿腦子是怪念頭,始終相信文字的魔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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